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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 24/08/2006 给马来西亚输往日本出口商的最新消息 日本与马来西亚经济伙伴协议(JMEPA)已于2006年7月13日起生效。由2006年7月13日及之后进入日本的产品,若符合原产地条例,必须附上原产国证书(MJEPA表格),才能享有税率优惠,原产国表格是由国际贸易与工业部所签署。在马日经济伙伴协议下,纺织与服饰产品的税率即日废除。 纺织品与服饰的原产地条例 · 纺织品与服饰是根据特殊原产地条例。 · 产品必须经过两个制造过程,并造成关税码(CTH)的转变。 · 两个程序包括:纺纱、编织、漂白、染色、印花或后处理。 · 伸缩性 – 两个过程中的其中一项可以在其他亚细安国家中进行。 · 不符成分(De Minimis) :以重量计算,产品中允许7%不符合原产地条例的成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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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详情及个别项目的需求条件,请参考网站 申请税率优惠的程序 1) 第一步骤:申请产品成本分析 1.1) 需要呈交的文件 :如果文件齐全,当局将在七天内处理。 i. 申请信件; ii. 完成填写MJEPA 1, MJEPA 1A, MJEPA 2, MJEPA 2A; ( 这些表格可从MITI网站下载 www.miti.gov.my 或前往 MITI 办事处/分行索取)。 iii. 一份经认证的公司注册表格(Form 9)/(Form D); iv. 一份经认证的原料采购发货单; v. 产品样本/目录/照片; vi. 生产过程图解 2) 第二步骤:签署原产地证书(MJEPA表格) 2.1) 需要呈交的文件 出货前申请 i. 国际贸工部的批准信; ii. 填妥的MJEPA表格; iii. 发货单; iv. 包装清单; v. 填妥的MJEPA 3表格(2份);
出货后才申请
i.
国际贸工部的批准信;
ii.
填妥的MJEPA表格;
iii.
发货单;
iv.
包装清单;
v.
提货单
vi.
通关申报表格(K2) vii. 填妥的MJEPA 3表格(2份); 2.2) 在收到齐全的申请表格后,当局将在3天内签署MJEPA表格。原产国证书(MJEPA表格)可以向马来西亚厂商联合会(FMM)购买。 3) 申请产品成本分析以及签署MJEPA表格需呈交至马来西亚国际贸工部或其各州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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