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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讯:2004年11月
外劳入门课程
简介
我国与多个国家签署备忘录,要求这些国家的政府在输出外劳前,预先为外劳进行训练课程。规定在条款4(iii),(iv)和(v);
条款5和条款8(C)(vi),所有外劳必须拥有马来西亚文化和社会的知识,通晓英语或马来语及遵守马来西亚的法律,和移民程序。主要因素是避免一些外劳因为对大马的风土人情不熟悉而导致殴斗、凶杀、抢劫案等社会问题不断的发生。
新的外劳必须在他们的祖国参加10天的外劳入门课程。其中包括语言沟通(英语和马来语),马来西亚文化,法律和章程。
至于那些在2004年1月1日到2004年10月30日之间开始工作的外劳,必须参加3天密集的入门课程。这项课程必须在2005年1月31日前完成。
成功完成入门课程的外劳将获得证书。这份证书是强制性的并且是必备的:
1.
使新的外劳获得签证
2.
使已经在大马工作的外劳能延长工作准证
宗旨
外劳入门课程的宗旨是:
1.
使外劳能以基本的马来语或英语沟通
2.
以尊敬及了解马来西亚的文化和风俗
3.
促进遵守马来西亚的法律与章程
课程摘要
课程摘要和内容将集中于以下三个主要领域:
1.
工作场所通用的语言-英语或马来语
2.
介绍马来西亚的文化与风俗
3.
了解有关法律对附属外劳的规则和章程,根据现有的劳工法以解决争执
课程可以由个别的公司、商会或被核准的训练公司主办。唯必须预先通知劳工部,并在课程开始之前递交训练细节及参加者资料。劳工部将派员监督训练。之后,劳工部将向总部呈报,以便发布证明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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