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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訊:2004年一月
柬埔寨2004年紡織品配額獲美國調增14%
美國與柬埔寨於1999年簽訂為期三年之紡織品雙邊協定(至2001年底止),對柬國12項成衣產品設限,並訂有柬國遵守國際認定之勞工標準時,美國可調增其14%配額之獎勵條款;雙方嗣於2002年達成協議延長該雙邊協定三年(至2004年底止),新增乙項設限產品,並將獎勵條款可調增幅度增加為18%。柬國期盼雙邊協定到期時,該國可成為WTO會員。
在美國國際勞工事務部官員於2003年11月17日當週於柬國完成例行性勞工條件評估後,美國宣佈將調增柬國2004年度14%配額,以肯定該國政府在改善勞工工作環境所做之努力。
美國大使館發言人Heide Bronke表示,由於柬國尚有工資、非自願性加班、超時加班及打壓工會等問題須加以改善,故美國未給予18%之調增全額。
成衣業係柬國外銷收入之主要來源,佔經濟總產量之36%,每年創造130億美元之贏收,其中75%以上係輸銷美國,代工品牌包括Gap、Banana Republic及Polo
Ralph Laure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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