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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訊:2003年八月
香港與中國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
(CEPA)
什麼是CEPA?
打進中國市場的最佳良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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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中國大陸與香港首次簽定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,是中國的第一份自由
貿易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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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2004
年
1
月
1
日
起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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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徵中國市場自由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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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香港打進中國市場的優惠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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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比中國世貿條約下更好的條件
它代表了什麼?
一條從香港到中國的快速通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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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對內地的本產出口, 有九成可享有零關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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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予18個特定的服務行業,
快速/簡易的市場開發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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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小型投資家更簡易進場(過去的資金/貿易證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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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予多數中國投資家100%的擁有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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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予香港進出中國市場一條更簡易,
更多利潤的途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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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制造商可以得到香港服務行業給予的專業服務
誰有資格?
加強以香港投資地,作為跨進中國商場的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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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例的香港企業,
不論經營的規模或國藉,都可以享有優惠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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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CEPA條款下涵蓋的18個服務行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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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是在香港成立的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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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在香港經營最少3至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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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繳納香港利潤稅
/僱用的香港員工必須佔其員工總數的50%或以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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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制造商/分銷商
(273項規定的貨品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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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是符合原產地規則下,鑒定為“香港制造”的產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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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例尚需磋商
- 預期在
2003年10月做出最后決定
外國企業如何從中得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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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符合Cepa條款的香港公司合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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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于符合Cepa條款的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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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下符合Cepa條款的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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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貿易發展局的Cepa服務
自由貿易協定(FTA)與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(CEPA)有何差別?
大致上,FTA是由兩個國家簽署的協定。
因為中國大陸與香港的“一國兩治”制度,
一個嶄新的名詞出現。
也就是說,Cepa是FTA的另一個說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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