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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保險所提供的權益 簡介 社會保險機構 (SOCSO)是於1971年所成立的,其任務是執行1969年工人社會保險法令,及1971年工人社會保險(普通)條例。社會保險機構提供醫藥治療、現金賠償、義肢及康復訓練。這是一項強制性的的計劃。 僱主 擁有至少一名工人或以上的僱主,都必須向社會保險機構登記,并為其工人每月繳付社會保險費。 僱員 m
根據僱員社會保險法令,凡在僱用合約/學徒合約下受聘用的工人,月薪RM2,000或以下,都算是工人,必須繳付社會保險費。 m
即使月薪超過RM2000,但是曾經向社險登記的工人,必須繼續受投保。 m
未曾向社險登記的工人,月薪超過RM2000,可選擇是否投保。 m
無論臨時、兼職、試用或被正式員工,都須向社險局登記及繳付保險費,除了以下類別工人: i.
政府公務員 ii.
家庭佣人 iii.
自僱者 iv.
外籍工人 (自1/4/1993起豁免) m
超過55歲的工人,若還有工作,須續投保工作意外保險計劃,只有僱主必須繳付這類保險費。 社險所給予的保障和利益
任何詢問或欲知詳情,可前往鄰近的社險辦事處或致電其研究與機構事務部總經理Mr.
Paguman Singh,電話03-42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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