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聘用外勞政策
根據今年2月5日內政部與各行業代表的對話會,以下新外勞政策,即日開始生效:
1. 開放予制造業的新外勞源地-泰國、越南、柬埔寨、菲律賓、尼泊 爾、緬甸、 寮國、烏茲別克、土庫曼及哈薩克。
2. 印尼外勞將是最后的選擇。然而,新政策前批準的申請,可以繼聘用, 而正在工作的印尼外勞可以繼續工作直到完成其任期。
3. 工作期限-外勞工作準證將以3+1+1方式批出。準證一律三年,如需要 則可以每次一年的方式延長多二年。
4. 延長準證- 五年期限后,政府會考慮延長熟練外勞之工作準證。這些 外勞必須參加和考取由全國技術訓練理事會的第一級文憑。雇主必須 自費培訓外勞,培訓費用不能從 人力資源發展基金繳付或回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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