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長外勞工作准證 講解會 日期:2002 年 6 月 14 日 時間:上午九時半至中午十二時 地點:馬來西亞柔佛州峇株巴轄濠晶酒店 講師:人力資源部屬下、國家技能訓練中心官員羅斯蘭先生
雇主可向內政部申請延長“有技術”外勞的工作准證。評估外勞的技術的工作是由人力資源部屬下的全國技能訓練理事會(MLVK)負責。
要成為一名有技術的員工,外勞必須考取國家職業技術水平(NOSS)所設定的工作項目的第二級馬來西亞技術文憑。
至于那些不在NOSS所設定的項目,員工的技術需得MLVK的官員到工廠確認及書面認同。
共有62名來自41家公司的代表參加了這場講座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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